企业合规和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中心

  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企业合规和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中心旨在为企业提供专业的防范、识别、应对企业合规风险的法律服务。企业合规管理是世界性国际公司治理格局变化的结果,也是我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需要。企业合规在防控犯罪、培育创新和良性竞争、促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中心律师均有多年执业经验,既熟悉各国的法律规范和政策,又有丰富的法律事务经验,可以在有效合规计划的打造、合规调查、行政监管、刑事调查等等诸多实务中彰显律师的功能,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成员简介:


  蔡有玲律师,企业合规和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中心主任,女,中共党员,有律师和经济师双职称。1989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90年考取律师执业资格,1991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现为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董事、合伙人。湖南省律协调解与仲裁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30年的律师从业经验,  致力于民商事诉讼和非诉讼业务,尤其在企业合规管理、风险防控与公司治理有突出贡献。2019年6月获得湖南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2020年受聘成为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第一届律师团律师。
  王红艳律师,女,1967年出生。湖南邵阳人。现任长沙理工大学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兼职执业律师。1985年9月~1989年7月,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90年考取律师资格。2001年~2004年,就读于湘潭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9年,晋升为法学教授。2016年考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主攻民商法、民事诉讼法学专业教学研究工作和民商事诉讼和非诉讼业务。
  曾出版了《中国违约金制度研究》学术专著1部,主编《经济法》教材3部,发表了学术论文40多篇,主持或参与省级和国家级课题6项。 自1992年以来,一直从事兼职律师工作,先后担任长沙第五制鞋厂、长沙水泵厂、湖南佳惠百货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还兼任两家上市公司、一家拟上市公司和一家农商行的独立董事。
  姚骁彦律师,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1989年至2002年期间在海军部队学习工作,曾任职海军某部司令部军务参谋、水面舰艇指挥军官;2002年至2015年期间先后于湖南省行政学院、湖南益阳齿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凯天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富兴集团公司等单位担任教学科研工作或大型企业高层管理工作;现为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姚骁彦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姚骁彦律师执业以来牵头承办、独立承办或参与承办刑事、行政、民商事各类重大案件数百件,对刑事、行政案件,建设工程案件,公司运营管理类案件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姚骁彦律师成功办结的典型性重大案件有:“黄xx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案”(重大冤假错案,已撤案)浙江省宁波市郑xx等跨省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安部督办的湖南宁乡市建国以来最大涉毒案——张xx特大团伙运输、贩卖毒品案,已成为中南大学行政法学经典教学案例的黄xx诉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案,湖南邵东4.12枪击案,湖南澧县5.5建设工程致人死亡事故案,某知名高校教授被黑恶势力敲诈勒索案,尹xx行贿人大主任刘xx案,某市市委书记亲自督办的湖南某大型国企集团特大群体信访案,刘x诉资兴市人民政府案等。正在办理的重大案件有:长沙干xx等公司人员特大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怀化某重大项目工程工程款催收案,xxx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管理人重大职务侵占案,邵阳市xxx重大民间借贷纠纷案,郴州xx石业有限公司股东职务侵占案,公安部督办的邱xx、何xx等人特大涉毒案等。姚骁彦律师崇法厚德,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始终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作为最高工作目标,忠实履行代理人职责。姚骁彦律师兼具工科、经济学、法学等多学科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有很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知识转化能力。姚骁彦律师在海军及企业任职期间均取得过不俗的成绩,对正处在蓬勃发展期的中国律师行业而言,来自其他领域的优秀人才投身其中无疑给律师行业注入了新理念、新价值、新动能。姚骁彦律师正在担任或曾经担任过的专项事务法律顾问或常年法律顾问的单位有:湖南教育电视台文化艺术中心,人民法治湖南课题中心,湖南润博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湖南铸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湖南英盾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炭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邵东)光之源眼镜厂,北京泰科力合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广州中科飞虎队,东莞市德之健塑胶电子有限公司,东莞市佳荣手袋制品有限公司等。姚骁彦师热心公益事业,时刻不忘法律人为民主、法治、公正而奋斗的初心,其砥砺前行、不畏艰险的精神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李玮萍律师,行政法学博士研究生。1992年7月大学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97年9月至2000年7月(全日制统招)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宪法行政法专业学习,师从著名法学家韩大元教授,获(宪法与行政法方向)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9月于中南大学在职攻读行政法学博士学位,师从著名法学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中央纪委常委江必新教授。李玮萍律师30多年来一直专注于法学教学研究与法务实践工作。1992年至1997年于湖南省邵东县人民法院担任审判工作,审理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300余件;2000年7月至今在中南大学法学院担任宪法学科和行政法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2002年以兼职律师身份进入律师行业,先后在湖南擎宇律师事务所、湖南森力律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异动至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任执业律师。李玮萍律师恪守“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的基本法治理念,勇于探索法的真谛、勤于法务实践活动、长于将法学理论应用于鲜活个案。李玮萍律师的重点执业方为:公司法务、重大行政案件的研处及刑事辩护。